不断加大立法执法参与力度,推动了劳动法律的健全和实施。抓住国家加强劳动立法和社会领域立法的有利契机,主动与立法机关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积极推动和参与立法;组织职工就重大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向立法机关反映职工诉求和工会的主张,努力从立法源头上保障职工的利益。参与各级人大执法检查、政府监察、政协视察活动,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了职工权益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联合召开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有力推进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健全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作用,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警、调解机制,促进了劳动关系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