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聘请下列同志为我校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员:
离退休教师代表(1人):吴吉圣
人大代表(1人):罗淑华
政协委员(1人):黄新平
科室代表(1人):肖友文
班主任代表(1人):刘志敏
教师代表(2人):周阳志 江献忠
监督员的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统一组织下,对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内容、效果实施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共桃源一中委员会
201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