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己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
推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向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推行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推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督促企业严格用工管理、履行合同义务、纠正不规范合同。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完善评价标准,推广先进经验,巩固创建成果,把企业建设成为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重视各种劳动争议的调处化解,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预防、预警、调处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主动反映问题,协助党政妥善处理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