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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力改进干部作风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努力加快“现代产业、幸福桃源”建设进程,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进一步推进以“县级领导领办百件实事、机关单位优化千项服务、县乡干部帮联万名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百千万”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扣“稳增长、促和谐”主题,在2012年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拓展内涵,进一步将 “百千万”工程推向深入,达到“强化责任、促进工作、加速发展、争创满意、提升形象”的工作目标。在推进“百千万”工程实践中,要着力培育以下优良作风:
    (一)着力培育服从大局、令行禁止的作风。要站在战略高度,着眼发展大局,坚决践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定,切实解决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工作执行有力,推进有序,开展有效。
    (二)着力培育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作风。以推进“百千万”工程为契机,营造进取氛围,激发干事激情,增强创新活力,切实解决精神不振、担当不力、项目不多、发展不快的问题,努力实现难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创亮点、全盘工作夺红旗。
    (三)着力培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遵循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不定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提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华而不实的虚工程,切实解决急躁冒进、责任悬空、落实缺位的问题,真正干成一批大事、办成一批好事、解决一批难事。
    (四)着力培育爱岗敬业、勤政高效的作风。优化服务举措,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切实解决形象不正、服务不优、环境不佳的问题,不断增强环境的竞争力、吸附力和承载力。
    (五)着力培育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作风。强化制度建设,拓宽投诉渠道,加大惩处力度,切实解决随意执法、越权执法、粗暴执法,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报销,尤其是利用职权“索、拿、卡、要”等问题,努力防控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
    (六)着力培育联系群众、亲民为民的作风。通过开展帮联活动,增强宗旨观念,提升民本意识,切实解决脱离基层、漠视群众的问题,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发展合力。
    (七)着力培育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响亮提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口号,带头改进领导方式,端正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并教育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切实解决导向不强、带头不够、律己不严的问题,用良好德行和实际行动带出一流的干部队伍,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二、主要任务
    (一)县级领导领办百件实事。从全县甄选一批重大实事项目,按照“县级领导领办、责任单位承办、相关部门协办”的要求,整合优势资源,实施强力调度,开展集中点评,打造一批标志工程,建成一批重大项目,破解一批发展瓶颈,改善一批民生问题。各乡镇也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班子成员领办实事工作(每名班子成员至少领办一件实事;每个乡镇的实事中至少含一个城建项目)。
    1. 实事确定。实事项目主要来源于7个方面:(1) 2012年续建项目;(2)城镇建设项目;(3)优势产业项目;(4)民生热点项目;(5)重点工业项目;(6)国家投资项目;(7)社会事业项目。
    2. 领办方式。根据县级领导联乡管线分工安排,确定领办领导;承担实事办理职能的单位为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在此基础上,明确领办实事的目标要求、预期进度,实行专人牵头、专班办理、专项督导、专题点评、专责考核。
    3.工作要求。领办县级领导要对实事项目加强统筹调度,对承办单位加大督导力度,对困难问题加紧研究解决;责任单位要主动与领办领导进行联系和对接,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如期推进,问题及时解决。
    4.考核方式。分3个方面考核:(1)县作风建设“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县委常委扩大会议通报实事项目进展情况。(2)年中和年底,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全会,对实事项目完成情况集中点评。(3)县委、县政府在年度绩效评估方案中设立专项,对责任单位承办实事情况实行考核。
    (二)机关单位优化千项服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效能问题,全面清理服务项目,积极突破政策瓶颈,统一明确优化重点,努力加大推行力度,确保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工作绩效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1. 基本原则。坚持发展至上原则,破除本位主义,摒弃部门私利;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坚持高效便民原则,精简办事程序,压缩办结时限;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2. 工作重点。(1)全面清理许可项目。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对现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设立依据进行彻底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2)稳步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逐步实现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部门的审批服务股室向政务中心集中,并做到审批服务项目进驻到位、窗口人员到位、单位对窗口授权到位。(3)加快推进建设领域审批提速。建立健全内部联动、联合审批、一站式办理等服务机制,缩短建设项目审批时间。(4)切实强化行政效能问责。积极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大力整治职能部门及公务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从严查处损害经济环境的典型案件。
    3. 考核方式。分3个方面考核:(1)日常检查。县优化办根据平时检查情况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2)受理投诉。畅通群众投诉热线,开辟电视曝光专栏,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实行动态跟踪问责。(3)满意度测评。采取服务对象现场测评、电话抽查测评、年底组织优化服务监督代表和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测评等3种方式进行。
    (三)县乡干部帮联万名群众。以济贫助学、矛盾化解、产业扶持为重点,结合工作职能职责,确定好帮联对象。在此基础上,通过扎实开展资助就学资金、传送致富信息、教授实用技术、联系就业岗位、扶持发展项目、化解矛盾纠纷等活动,推动民生问题进一步解决、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1.帮联安排。全体县级领导、乡镇(机关和事业站所)和县直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人员、驻桃副科级以上单位和各医院、学校班子成员均参与帮联。其中,正科级实职以上干部每人帮联对象应不少于5名,其他干部每人帮联2名至3名群众;正科级实职以上干部和副科级单位主职的帮联对象中,须含1名至2名信访户、1名至2名困难户。县直和驻桃单位干部的帮联对象由单位与相关乡镇协商确定;乡镇干部的帮联对象由乡镇自行确定;各级帮联的信访户由县信访局、县稳定办统一确定;帮联的贫困家庭学生由县教育局归口确定;帮联的规模企业法人代表由县工信局统筹确定。各级各单位的帮联安排须报县作风建设“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备案,且一年内不得调整变化。
    2.帮联要求。县级领导每年走访每名帮联对象应不少于4次,帮助解决问题或办实事应不少于3件;县直单位干部、驻桃单位和各医院、学校班子成员每年走访每名帮联对象不得少于6次,帮助解决问题或办实事不得少于2件;乡镇干部每年走访每名帮联对象不得少于8次,帮助解决问题或办实事不得少于2件。帮联工作要在民情日记中详细记载。
    3.考核方式。综合走访联系次数、解决问题数量、帮联对象反馈等方面进行考核。正科级实职以上干部和副科级单位主职由县作风建设“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其余干部由所在单位自行考核;县作风建设“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比例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对各级各单位年度绩效评估重要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县作风建设“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由龚德汉任组长,唐汇诰、郭碧勋(常务)、卢岳、李雨初、童婧、陈章杰、辛春生、黄贵生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农村工作部、县政府满意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信访局、县政务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子政务办、人行桃源支行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雨初兼任办公室主任,伍云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全县各级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全县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百千万”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投入活动。要深入基层、坚守一线开展工作,县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做到每年下乡村、社区、厂矿、单位现场调查研究、现场解决问题100天以上; 有争项争资任务的重点职能部门要每年围绕争项争资、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100天以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年住乡100天以上。
    “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加强工作督导,协调解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帐,掌握工作动态,编发工作简报,抓好工作调度,督促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严厉查处实施“百千万”工程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组织部门要继续将“百千万”工程实施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干部年度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按照“扩大影响、提升高度、树立品牌”的要求,大力宣传实施“百千万”工程的良好成效,深入总结实施“百千万”工程的成功经验,积极推介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先进典型。
    (三)严格考评奖惩。(1)年终,根据“百千万”工程实施情况,评选“干部作风建设十佳乡镇”、“干部作风建设十佳单位”,并评选20名“人民满意公仆”(乡镇10名,其他单位10名),在次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凡因干部作风问题导致工作在督促检查中被公开通报,或被重要宣传媒体批评报道,或单位干部被立案调查的,取消该单位集体和个人作风类奖项的参评资格。(2)年终,对绩效评估、践行“百千万”工程、基层党建、廉洁桃源建设等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其中,重点提高践行“百千万”工程特别是领办实事的考核分值,加大考核力度。对改进作风服务优、领办实事成效好、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单位主职,在干部调整时予以提拔重用,真正做到不让埋头干事、敬业奉献、群众拥护的干部吃亏。对工作推进不力、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职进行警示谈话,其中,对列倒数第一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职(任职一年以上)进行组织调整。

     


    中共桃源县委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日
    (此件发至副科级以上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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